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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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编制2025年新疆工业学院公用经费及人员经费的通知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25-04-14

各部门:

2025年3月6日兵团批复成立新疆工业学院,3月15日兵团编办批复新疆工业学院机构编制,按照兵团财政局关于预算编制的要求,需我校成立后精准测算2025年公用经费及人员经费提出资金需求,待兵团会议一事一议后下拨,请各部门在年初1675万元预算的基础上,结合各部门工作实际编制2025年所需预算,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预算编制原则

预算编制应紧密围绕学校发展规划,坚持“量入为出、厉行节约、突出重点、统筹兼顾、讲求绩效”的总原则,按照各单位工作职能、年度重点工作,积极稳妥、从严从紧编制2025年度预算,遵循以下编制原则:

(一)贯彻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坚持厉行节约、勤俭办学思想,降低行政运行成本,优先安排刚性支出。严格控制“三公”经费预算,严格执行资产配置标准,坚持勤俭节约办大事原则,积极盘活存量资产,推进资产共享共用,防止资产闲置浪费,减少不必要支出。

(二)严格执行“应编尽编”原则。确保预算编制的完整性、兜牢“保工资、保运转”底线,收入预算编制应当积极稳妥、应收尽收;支出预算编制应当统筹兼顾、保证重点;政府采购预算编制应编尽编,应采尽采。

(三)切实加强“预算约束力”意识。强化预算执行约束力,严格执行“无预算,不支出”原则。预算一经下达,非特殊事项或临时新增工作任务,一律不予追加预算。不按规定用途使用经费或虚报预算导致资金闲置的,将建议采取暂停经费拨付、收回经费、扣减次年预算等措施。

(四)规范建立“事前绩效评估和预算评审”机制。各项目需提供切实可行的立项依据,对于100万以上的校级公用项目必须开展事前绩效评估,填写《项目事前绩效评估情况表》(附件1),经部门负责人、分管校领导签字后才可上报;申报项目需经部门充分讨论-分管校领导带领论证-财务部门审核汇总-财务处分管领导带领论证-党委会审定等程序共同评审项目的科学性、可行性、效益性等环节后报兵团财政局,请各部门做细做实项目排序,优先安排刚性重点项目。

(五)持续硬化“预算绩效管理”约束。各单位应增强预算绩效意识,合理编制预算绩效目标。学校每年将对重点项目及大额项目开展绩效评价,各单位申报项目可参照《兵团分行业分领域绩效指标体系》(附件2),科学合理设定各单位项目支出绩效目标(附件4表-03),项目责任人对项目预算绩效负责,对重大项目的责任人实行绩效终身责任追究制,切实做到“花钱必问效、无效必追责”。

二、编制内容

(一)收入预算的编制

收入预算包括教育事业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其他收入及经营收入等,各责任单位根据以下编制内容分工对应填写各收入预算表(附件3)。

序号

编制内容

责任单位

1

2025年本科生学费收入预算表(收入表-01)

教务处

2

2025年住宿费收入预算表(收入表-02)

学工部

3

2025年房屋出租收入预算表 (收入表-03)

    基建后勤处

4

其他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考试考务费目录清单》中的非税收入(收入表-04

涉及部门

(二)支出预算的编制(附件4)

1.人员经费预算的编制

人员经费预算主要包括基本工资、各类津贴、补贴、绩效工资、社会保障经费、住房公积金等,由人事处统一编制2025年学校人员经费预算支出表(支出表-01),其中按文件规定允许发放的其他各项奖励、课时费、津补贴等,由各部门统一报人事处审核汇总。劳务派遣司机劳务费由两办编制2025年学校运转类公用项目预算支出表(支出表-02)。

2.公用经费预算编制

公用经费包含学院公用经费、机关公用经费、校级公用项目经费。

1)学院公用经费:采用定额拨款方式核拨,2025年5个招生学院根据2025年招生人数*生均1200元/学期计算;参照石河子大学相关管理办法,包含以下支出:教学日常运行经费、教学改革经费、专业建设经费、实验经费、实习经费、教师教学发展经费、行政办公经费、党建思政经费、学生活动经费等。

2)机关公用经费:党政管理机构、群团组织、教辅机构采用定额拨款方式核拨,根据各单位三定方案编制人数(马克思主义学院、通识学院根据管理岗+院领导编制人数)*人均1000元/人/月*8月计算,包含以下支出: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劳务费、维修(护)费等。

3)校级公用项目:申请理由需写明项目概况、政策依据、建设目标、主要任务、实施方案等内容,测算依据需详细、准确,确保项目具备可实施条件。各部门需紧密结合各单位重点工作填写2025年学校运转类公用项目预算支出表(支出表-02)及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表-03)。

3.经营支出预算编制

商铺出租产生的增值税及附加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等由基建后勤处测算编制2025年经营支出预算表(支出表-04)。

注意:1)根据《关于印发〈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4年版)〉的通知》(兵财库〔2023〕33号)(附件6)、《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本级行政事业单位通用办公设备家具配置标准》(附件7)要求,对于集中采购目录内及政府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服务、工程需填报政府采购情况,涉及新增办公设备的项目需先由国有资产管理处结合现有资产数量审核是否超编制及标准配置;涉及政府采购预算的需先由招采中心审核。

2)根据《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38号)第五十三条:各部门及其所属单位有超标准配置国有资产行为的,责令改正,情节较重的,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三、时间安排

2025年预算申报,按照“二上二下”的程序,逐级汇总上报。

(一)2025年4月18日前,各预算单位完成收入预算编制、支出预算编制,经分管校领导带领论证后交财务处,财务处审核汇总后,财务处分管领导带领各部门汇报论证,“一上”预算草案提交学校党委会审议、确定后报兵团财政局。

(二)待兵团财政局批复学校预算后,下达各预算单位项目“一下”控制数,各单位根据“一下”控制数细化项目明细、项目支出经济分类等,编报“二上”预算,财务处审核汇总调整形成校内预算“二上”草案,报党委会审定。

(三)根据国库项目申报流程申请资金额度到账后,财务处在财务系统进行立项、设定项目负责人,完成向各预算单位下达“二下”预算批复数。

四、报送方式及联系人

(一)所有纸质材料须经部门负责人、分管校领导等签字后上报,涉及政府采购的有关管理要求,请咨询招采中心。

(二)纸质版材料报送地点:A1楼B-109室黄泽彬、石龙玉处;电子版材料发送至QQ邮箱:1095190988@qq.com。

五、其他要求

未按时间要求报送项目预算的部门,视作无预算需求,不再安排年度资金。

新疆工业学院财务处

2025414